根据不同人群的需要,为保持食品原有的营养成分,或者为了补充食品中所缺乏的营养素,向食品中添加一定量的食品营养强化剂,以提高其营养价值,这样的食品称为营养强化食品。⑥添加营养强化剂后,应不影响该食品中其他成分的及该食品的色、香、味等感观性状。⑨经营养强化的食品,不能夸大宣传,应有质量标准,经审查批准后才能投放市场。
食品营养强化的意义和作用何在
营养强化的主要目的就是改善天然食物中营养素的不平衡,以满足人体的需要。 食物营养强化应遵守如下几个原则:(1) 载体食物的消费覆盖越大越好(特别是营养素缺乏最普遍的农村和贫困人群),而且这种食物应该是能工业化生产的。(2)强化的营养素和强化工艺应该是成本低和技术简便。(3) 在强化过程中,不改变食物原有感官性状。(4)在进一步烹调加工中营养素不发生明显损失。(5) 载体食物的消费量应比较稳定,以便能比较准确地计算营养素添加量,同时能避免由于大量摄入而发生过量。(6)注意各种营养素之间的平衡,防止由于食品强化而造成营养素摄入的不平衡。(7)多部门共同合作并长期持续开展。食品营养强化剂是指“为增加营养成份而加入食品中的天然的或人工合成的属于天然营养素范围的食品添加剂。”食品中需要强化的营养素是根据历年来对我国人群膳食与营养状况调查证实人群中普遍供给不足的,或由于地理环境因素造成地区性缺乏的,或满足生活环境和生理状况变化的特殊人群对某些营养素供给量特殊需要的营养素,如钙、维生素A、核黄素、铁等。
我国GB14880-94《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及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列出允许使用的食品营养强化剂包括氨基酸类、维生素类、矿物类等。对强化剂的添加量规定范围、上限以免造成营养素不平衡,同时规定下限以切实保证营养效果,食品添加营养素时,营养强化剂的品种、使用范围和使用剂量均应严格按照使用卫生标准的规定,应注意在食物强化过程中,强化剂的性质不应受影响而破坏或转化成其他物质。
食品强化是新兴的产业,特别是随着人民健康意识的提高,国家政策支持,食品强化在完善膳食结构,保障人类健康方面将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营养强化食品需要严格规范,明确剂量,科学管理,合理食用,保证膳食摄入的营养素加上通过强化食品摄入的营养素不应长期超过可耐受最高摄入量(UL),才会在促进人类健康方面起到应有的作用,要提醒和告诫广大消费者,缺乏不等于可以滥补,需要不等于必须越多越好,一定要注意适量。
什么是强化食品
强化食品
一、含义
强化食品一般指营养强化食品。根据不同人群的需要,为保持食品原有的营养成分,或者为了补充食品中所缺乏的营养素,向食品中添加一定量的食品营养强化剂,以提高其营养价值,这样的食品称为营养强化食品。
二、主要目的
① 弥补食品在正常加工、储存时造成的营养素损失。
② 在一定的地域范围内,有相当规模的人群出现某些营养素摄入水平低或缺乏,通过强化可以改善
其摄入水平低或缺乏导致的健康影响。
③ 某些人群由于饮食习惯和(或)其他原因可能出现某些营养素摄入量水平低或缺乏,通过强化可以改善其摄入水平低或缺乏导致的健康影响。
④ 补充和调整特殊膳食用食品中营养素和(或)其他营养成分的含量。
三、基本原则
①允许在食品中强化的营养素,必须根据我国历年营养调查的情况和某些地区已暴露出来的与营养缺乏有关的健康问题,或满足特殊人群对某些营养素供给量需要的原则确定。
②营养强化剂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必须根据应用的对象、地区、营养素的需要及载体的性质、工艺等特点来决定。
③所强化的食品应为食用对象的日常食品,强化剂必须以营养素供给量标准为依据,保证食用对象能从每日食物的消耗量中摄取一定的有效剂量,即以达到供给量1/2-2/3为依据,制定出上下限的强化剂量,特别是对一些脂溶性营养素,要注意保证人体长期食用而不会引起蓄积性副作用。
④食品原有成分中某种物质的含量已达到营养强化剂最低标准1/2者,不应再进行强化。
⑤食品在强化过程中,强化剂不应转化成其他物质,或其性质不应受到影响。经强化的食品应能在一定时期内不变质,保持有效作用。
⑥添加营养强化剂后,应不影响该食品中其他成分的及该食品的色、香、味等感观性状。
⑦添加的营养强化剂应易被机体吸收利用,需要强化的食品应具有使人体对该强化剂充分吸收利用的条件。
⑧所使用的营养强化剂应有质量卫生标准,包括物理形状、杂质限度、纯度及相应的检测方法。
⑨经营养强化的食品,不能夸大宣传,应有质量标准,经审查批准后才能投放市场。
什么是强化食品
强化食品一、含义
强化食品一般指营养强化食品。根据不同人群的需要,为保持食品原有的营养成分,或者为了补充食品中所缺乏的营养素,向食品中添加一定量的食品营养强化剂,以提高其营养价值,这样的食品称为营养强化食品。
二、主要目的
① 弥补食品在正常加工、储存时造成的营养素损失。
② 在一定的地域范围内,有相当规模的人群出现某些营养素摄入水平低或缺乏,通过强化可以改善
其摄入水平低或缺乏导致的健康影响。
③ 某些人群由于饮食习惯和(或)其他原因可能出现某些营养素摄入量水平低或缺乏,通过强化可以改善其摄入水平低或缺乏导致的健康影响。
④ 补充和调整特殊膳食用食品中营养素和(或)其他营养成分的含量。
三、基本原则
①允许在食品中强化的营养素,必须根据我国历年营养调查的情况和某些地区已暴露出来的与营养缺乏有关的健康问题,或满足特殊人群对某些营养素供给量需要的原则确定。
②营养强化剂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必须根据应用的对象、地区、营养素的需要及载体的性质、工艺等特点来决定。
③所强化的食品应为食用对象的日常食品,强化剂必须以营养素供给量标准为依据,保证食用对象能从每日食物的消耗量中摄取一定的有效剂量,即以达到供给量1/2-2/3为依据,制定出上下限的强化剂量,特别是对一些脂溶性营养素,要注意保证人体长期食用而不会引起蓄积性副作用。
④食品原有成分中某种物质的含量已达到营养强化剂最低标准1/2者,不应再进行强化。
⑤食品在强化过程中,强化剂不应转化成其他物质,或其性质不应受到影响。经强化的食品应能在一定时期内不变质,保持有效作用。
⑥添加营养强化剂后,应不影响该食品中其他成分的及该食品的色、香、味等感观性状。
⑦添加的营养强化剂应易被机体吸收利用,需要强化的食品应具有使人体对该强化剂充分吸收利用的条件。
⑧所使用的营养强化剂应有质量卫生标准,包括物理形状、杂质限度、纯度及相应的检测方法。
⑨经营养强化的食品,不能夸大宣传,应有质量标准,经审查批准后才能投放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