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3表A.2规定了可在各类食品中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同时,这些食品类别不得使用表A.1规定的其上级食品类别中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要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涉嫌犯罪的,公安部门要及早介入,及时立案侦查。对国家公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各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管,建立销售台账,实行实名购销制度。
我国现行最新版的食品添加剂标准号是
GB2760-2014。根据食药监官方资料显示,2014年12月24日正式发布新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
食品添加剂是指食品在生产、加工、贮藏等过程中为了改良食品品质及其色、香、味,改变食品的结构。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
GB 2760-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本标准代替GB 2760-2007《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范围及最大使用量或残留量。
本
标准后续扩大使用量及使用范围的公告有14个:卫生部2010年第16号公告和第23号公告,还有2012年第1号公告和第6号公告、第15号公
告,2013年第2号公告和第9号公告,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告2013年第2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告2013年第11号,国家卫生计生委2014年第3号公
告、国家卫生计生委2014年第5号公告、国家卫生计生委2014年第9号公告、国家卫生计生委2014年第11号公告、国家卫生计生委2014年第17
号公告。国家卫生计生委2014年第8号公告
本标准与GB 2760—2007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标准名称;
——增加了2007 年至2010 年第4 号卫生部公告的食品添加剂规定;
——调整了部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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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添加剂卫生标准代号是多少?
(X00)标准化、质量管理 (X01)技术管理 (X02)经济管理(X04)基础标准与通用方法 (X07)电子计算机应用 (X08)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X09)卫生、安全、劳动保护 (X10)食品加工与制品综合 (X11)粮食加工与制品
(X14)油脂加工与制品 (X16)乳与乳制品 (X18)禽、蛋加工与制品
(X20)水产加工与制品 (X22)肉类加工制品 (X24)果类加工与制品
(X26)蔬菜加工与制品 (X28)焙烤制品 (X30)制糖与糖制品综合
(X31)制糖 (X33)加工糖 (X34)制糖副产品
(X35)制盐综合 (X37)原盐 (X38)盐制品
(X40)食品添加剂与食用香料综合 (X41)天然食品添加剂 (X42)合成食品添加剂
(X44)食用香料 (X46)食用香精 (X50)饮料综合
(X51)饮料制品 (X53)冷食制品 (X55)茶叶制品
(X60)食品发酵、酿造综合 (X61)蒸馏酒 (X62)发酵酒
(X63)配制酒 (X66)调味品 (X69)其他发酵制品
(X70)罐头综合 (X71)肉类罐头 (X72)禽类罐头
(X73)水产罐头 (X74)水果罐头 (X77)蔬菜罐头
(X79)其他罐头 (X80)特种食品综合 (X81)膨化压缩食品
(X82)儿童食品 (X83)保健食品 (X85)制烟综合
(X86)烟草加工 (X87)烟草制品 (X89)其他
(X90)食品加工机械综合 (X91)粮食与油脂加工机械 (X92)罐头加工机械
(X93)制糖机械 (X94)制烟机械 (X95)酿造机械
(X96)制盐机械 (X99)其他食品加工机械
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时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a) 不应对人体产生任何健康危害;b) 不应掩盖食品腐败变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
2.2 最大使用量
食品添加剂使用时所允许的最大添加量。
2.3 最大残留量
食品添加剂或其分解产物在最终食品中的允许残留水平。
2.4 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
保证食品加工能顺利进行的各种物质,与食品本身无关。如助滤、澄清、吸附、脱模.脱色、脱皮、提取溶剂、发酵用营养物质等。
A.1 表A.1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允许使用品种、使用范围以及最大使用量或残留量。
A.2 表A.1列出的同一功能的食品添加剂(相同色泽着色剂、防腐剂、抗氧化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
A.3 表A.2规定了可在各类食品中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的食品添加剂。
A.4 表A.3规定了表A.2所例外的食品类别,这些食品类别使用添加剂时应符合表A.1的规定。同时,这些食品类别不得使用表A.1规定的其上级食品类别中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
A.5 表A.1、表A.2未包括对食品用香料、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和用作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的食品添加剂的有关规定。
A.6 上述各表中的“功能”栏为该添加剂的主要功能,供使用时参考。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标准是什么
1.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现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等3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2. 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在食品生产中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任何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3. 加强非法添加行为监督查验。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实行网格化监管,明确责任,分片包干,消除监管死角。
4. 依法从重惩处非法添加行为。对不按规定落实记录、查验制度,记录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或未索证索票、票证保留不完备的,责令限期整改。
5. 完善非法添加行为案件查办机制。要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涉嫌犯罪的,公安部门要及早介入,及时立案侦查。
6. 加强非法添加行为源头治理。对国家公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各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管,建立销售台账,实行实名购销制度。
gb2760-2011的简介
GB 276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前言
本标准代替GB2760—2007《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本标准与GB 2760—2007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标准名称;
——增加了2007 年至2010 年第4 号卫生部公告的食品添加剂规定;
——调整了部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
——删除了表A.2 食品中允许使用的添加剂及使用量;
——调整了部分食品分类系统,并按照调整后的食品类别对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进行
了调整;
——增加了食品用香料、香精的使用原则,调整了食品用香料的分类;
——增加了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的使用原则,调整了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