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1、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不应对人体产生任何健康危害。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标准简单说:经过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在技术上确有必要添加!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1、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不应对人体产生任何健康危害。
2、不应掩盖食品本身或加工过程中的质量缺陷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
3、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不应降低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
4、在达到预期效果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在食品中的使用量。
5、食品配料中该添加剂的用量不应超过允许的最大使用量。
6、由配料带入食品中的该添加剂的含量应明显低于直接将其添加到该食品中通常所需要的水平。
8、应在正常生产工艺条件下使用这些配料,并且食品中该添加剂的含量不应超过由配料带入的水平。
广东省饲料添加剂企业标准备案程序指南
(一)提交新饲料添加剂审定申请表。(二)提交下列申请资料:
1、产品名称:通用名称和商品名称,并说明命名的依据;
2、新产品研制的目的和依据;
3、有效组分、化学结构的测试资料及理化性质,或者动物、植物和微生物的分类鉴定;
4、生产工艺条件、制造方法、微生物菌种或培养基规格;
5、产品稳定性试验报告;
6、质量标准(草案)及起草说明;
7、饲喂试验报告;
8、适用范围、使用方法或添加量;
9、标签式样、使用说明书、包装规格、贮存注意事项及保质期;
10、中试生产总结和"三废"处理报告;
11、安全性评价试验报告,包括一般毒性、特殊毒性、环境毒性和残留毒理等。创新型产品必须在国内进行安全性评价试验。国外正式生产、销售的产品或国内移植型产品应提供靶动物的安全性试验资料;
12、主要参考文献。
(三)提交产品样品:
1、每个品种需连续3个批号的样品及其检验报告;每个批号3份样品;每份为检验需要量的3-5倍;
2、必要时提供标准品或对照品。
((三)、新饲料添加剂的研制者、生产者(以下简称申请人)在新产品投入生产前,必须向农业部提出新产品审定申请。
注:饲料添加剂不允许有企业标准。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标准?
应该是使用了漂白剂。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标准简单说:经过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在技术上确有必要添加! 人大的建议是:少用、不用、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