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博山镇食品药品监督所、石马镇食品药品监督所、源泉镇食品药品监督所调查,抽检时当事人均称产品为自己生产加工,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改口称是从博山某肉食店购进,抽检不合格食品已销售完毕。根据案情给予本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壹佰壹拾元整,并处罚款伍万元整。
柠檬黄食品添加剂可不可以做豆腐
而据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1996)规定:柠檬黄只可用于果汁饮料、配制酒、糖果等食品,而且最大使用量为0.10g/kg。豆腐中不可以含有可使豆腐色泽晶莹、口感清脆和保鲜期长的违禁添加剂“柠檬黄”。国家规定色素柠檬黄添加标准
法律分析:1.冰淇淋、寿桃包、雪糕、冰棍、膨化食品 0.02;2.植物蛋白饮料、乳酸菌饮料、风味酸奶、果冻、风味炼乳、饼干夹心、蛋糕夹心 0.05;3.果汁(味〉饮料、碳酸饮料、配制酒、糖果、糕点上彩装、西瓜酱罐头、青梅、虾((味)片、渍制小菜、红绿丝、油炸豆类、糖果包衣、果珍干粉、金桔、甘草橄榄、桃片、话李、芒果干、话杏、嘉应子、固体饮料、膨化食品、油炸小食品、辣根膏 0.10;4.固体方便汤料、固体复合调料 0.2;5.果酱、水果调味糖浆 0.5
法律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范围及最大使用量或残留量。
2 术语和定义
2.1 食品添加剂
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食品用香料、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也包括在内。
2.2 最大使用量
食品添加剂使用时所允许的最大添加量。
2.3 最大残留量
食品添加剂或其分解产物在最终食品中的允许残留水平。
2.4 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
保证食品加工能顺利进行的各种物质,与食品本身无关。如助滤、澄清、吸附,脱模。脱色,脱皮,提取溶剂、发酵用营养物质等。
2.5 国际编码系统(INS)
食品添加剂的国际编码,用于代替复杂的化学结构名称表述。
2.6 中国编码系统(CNS)
食品添加剂的中国编码,由食品添加剂的主要功能类别(见附录 D)代码和在本功能类别中的顺序号组成。
食品着色剂的标准
飞秒检测发现食品着色剂是以给食品着色为主要目的的添加剂,使食品具有悦目的色泽,对增加食品的嗜好性及刺激食欲有重要意义。按来源可分为人工合成着色剂和天然着色剂。合成着色剂的原料主要是化工产品。常用的天然着色剂有辣椒红、甜菜红、红曲红、胭脂虫红、高粱红、叶绿素铜钠、姜黄、栀子黄、胡萝卜素、藻蓝素、可可色素、焦糖色素等等。天然着色剂色彩易受金属离子、水质、pH值、氧化、光照、温度的影响,一般较难分散,染着性、着色剂间的相溶性较差。食用天然着色剂主要是指由动、植物组织中提取的色素,多为植物色素,包括微生物色素、动物色素及无机色素。按结构,人工合成着色剂又可分类偶氮类、氧蒽类和二苯甲烷类等;天然着色剂又可分为吡咯类、多烯类、酮类、醌类和多酚类等。中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2011)列入的合成色素有胭脂红、苋菜红、日落黄、赤藓红、柠檬黄、新红、靛蓝、亮蓝等等。食品安全法124条是如何规定的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二)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
(三)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四)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六)生产经营未按规定注册的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未按注册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
(七)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同一企业以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
(八)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生产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
(九)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经营。
扩展资料
关于食品安全法124条适用的案例:博山某肉食店涉嫌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
2017年2月-3月,区食药监局分别在我区3处食品店抽检“香酥猪肉干”,经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检验,柠檬黄和日落黄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经博山镇食品药品监督所、石马镇食品药品监督所、源泉镇食品药品监督所调查,抽检时当事人均称产品为自己生产加工,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改口称是从博山某肉食店购进,抽检不合格食品已销售完毕。
当事人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禁止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根据案情给予本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壹佰壹拾元整,并处罚款伍万元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食品安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