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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上应当具有的项目包括(食品添加剂需要在包装上标注它的含量(使用量)吗?)

时间:2024-04-11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3 栏目名: 食品添加剂 文档下载

食品添加剂的标签应载明“食品添加剂”字样。标签、说明书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有关主管部门最高可处以2万元的罚款,并吊销许可证。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应当具有与所生产食品添加剂品种相适应的场所、生产设备或者设施、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制度,并依照本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程序,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

对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有何要求

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食品添加剂标签、说明书应载明下列事项,即: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产品标准代号;储存条件;适用范围、用量、使用方法;生产许可证编号等。食品添加剂的标签应载明“食品添加剂”字样。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生产者对标签、说明书上所载明的内容负责。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应当清楚、明显、容易辨识,不得以虚假、夸大的文字、图形介绍产品,也不得利用字号大小或色差误导消费者。如果食品添加剂的的性能、质量和作用,与其标签、说明书所载明的内容不符,则不得上市销售,消费者有权进行监督。 《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经营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添加剂,有关主管部门最高可处以货值金额5 倍
的罚款,并吊销许可证。标签、说明书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有关主管部门最高可处以2 万元的罚款,并吊销许可证。

食品添加剂需要在包装上标注它的含量(使用量)吗?

食品添加剂需要在包装上标注它的含量,不需要标使用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七十条 食品添加剂应当有标签、说明书和包装。标签、说明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六项、第八项、第九项规定的事项,以及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用量、使用方法,并在标签上载明“食品添加剂”字样。

第六十七条   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  

(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二)成分或者配料表;  

(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四)保质期;  

(五)产品标准代号;  

(六)贮存条件;  

(八)生产许可证编号;  

(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应当标明的其他事项。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规定:

第三十九条  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生产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应当具有与所生产食品添加剂品种相适应的场所、生产设备或者设施、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制度,并依照本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程序,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  

第一百一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权采取下列措施,对生产经营者遵守本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进入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二)对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抽样检验;  

(三)查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四)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存在安全隐患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五)查封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标签上的食品添加剂应如何标注?

GB 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GB 2760肯定对不起来的,GB 7718-2004已废止应是GB 7718-2007,你让一个死人和一个活人对口供能对得起来吗!

预包装食品标识标签


不行,食用油是个很广泛的名称,不是所有植物油都可以简单标识为植物油,比如橄榄油,还有动物油脂,所以不行。

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 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
(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二)成分或者配料表;
(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四)保质期;
(五)产品标准代号;
(六)贮存条件;
(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八)生产许可证编号;
(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
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食品添加剂在配料表中的标示形式
1 按照加入量的递减顺序全部标示食品添加剂的具体名称
配料:水,全脂奶粉,稀奶油,植物油,巧克力(可可液块,白砂糖,可可脂, 磷脂,聚甘油蓖麻
醇酯,食用香精,柠檬黄),葡萄糖浆,丙二醇脂肪酸酯,卡拉胶,瓜尔胶,胭脂树橙,麦芽糊精,食用香料。
2 按照加入量的递减顺序全部标示食品添加剂的功能类别名称及国际编码
配料:水,全脂奶粉,稀奶油,植物油,巧克力(可可液块,白砂糖,可可脂,乳化剂( 322,
476),食用香精,着色剂(102)),葡萄糖浆,乳化剂(477),增稠剂(407,412),着色剂
(160b),麦芽糊精,食用香料。
3 按照加入量的递减顺序全部标示食品添加剂的功能类别名称及具体名称
配料:水,全脂奶粉,稀奶油,植物油,巧克力(可可液块,白砂糖,可可脂,乳化剂( 磷脂,聚
甘油蓖麻醇酯),食用香精,着色剂(柠檬黄)),葡萄糖浆,乳化剂(丙二醇脂肪酸酯),增稠剂
(卡拉胶,瓜尔胶),着色剂(胭脂树橙),麦芽糊精,食用香料。

▉净含量和规格的标示
为方便表述,净含量的示例统一使用质量为计量方式,使用冒号为分隔符。标签上应使用实际产品
适用的计量单位,并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空格或其他符号作为分隔符,便于识读。
1 单件预包装食品的净含量(规格)可以有如下标示形式:
净含量(或净含量/规格):450g;
净含量(或净含量/规格):225 克(200 克+送25 克);
净含量(或净含量/规格):200 克+赠25 克;
净含量(或净含量/规格):(200+25)克。
2 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可以有如下标示形式(以“糖水梨罐头”为例):
净含量(或净含量/规格):425 克沥干物(或固形物或梨块):不低于255 克(或不低于
60%)。
3 同一预包装内含有多件同种类的预包装食品时,净含量和规格均可以有如下标示形式:
净含量(或净含量/规格): 40 克×5;
净含量(或净含量/规格): 5×40 克;
净含量(或净含量/规格):200 克(5×40 克);
净含量(或净含量/规格):200 克(40 克×5);
净含量(或净含量/规格):200 克(5 件);
净含量:200 克规格:5×40 克;
净含量:200 克规格:40 克×5;
净含量:200 克规格:5 件;
净含量(或净含量/规格):200 克(100 克+ 50 克×2);
净含量(或净含量/规格):200 克(80 克×2 + 40 克);
净含量:200 克规格:100 克+ 50 克×2;
净含量:200 克规格:80 克×2 + 40 克。
4 同一预包装内含有多件不同种类的预包装食品时,净含量和规格可以有如下标示形式:
净含量(或净含量/规格):200 克(A 产品40 克×3,B 产品40 克×2);
净含量(或净含量/规格):200 克(40 克×3,40 克×2);
净含量(或净含量/规格):100 克A 产品,50 克×2 B 产品,50 克C 产品;
净含量(或净含量/规格):A 产品:100 克,B 产品:50 克×2,C 产品:50 克;
净含量/规格:100 克(A 产品),50 克×2(B 产品),50 克(C 产品);
净含量/规格:A 产品100 克,B 产品50 克×2,C 产品50 克。

▉日期的标示
日期中年、月、日可用空格、斜线、连字符、句点等符号分隔,或不用分隔符。年代号一般应标示4
位数字,小包装食品也可以标示2 位数字。月、日应标示2 位数字。
日期的标示可以有如下形式:
2010 年3 月20 日;
2010 03 20; 2010/03/20; 20100320;
20 日3 月2010 年;3 月20 日2010 年;
(月/日/年):03 20 2010; 03/20/2010; 03202010。

▉保质期的标示
保质期可以有如下标示形式:
最好在……之前食(饮)用; ……之前食(饮)用最佳; ……之前最佳;
此日期前最佳……; 此日期前食(饮)用最佳……;
保质期(至)……;保质期××个月(或××日,或××天,或××周,或×年)。

▉贮存条件的标示
贮存条件可以标示“贮存条件”、“贮藏条件”、“贮藏方法”等标题,或不标示标题。
贮存条件可以有如下标示形式:
常温(或冷冻,或冷藏,或避光,或阴凉干燥处)保存;
×× - ×× ℃保存;
请置于阴凉干燥处;
常温保存,开封后需冷藏;
温度:≤××℃,湿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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