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本”专门登记使用情况。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工具应专管专用,保持卫生状况,清洁消毒,不得污染。
食品添加剂使用要求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颁布《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要求有明确的规定,规定有很多条,列举如下几条。
1、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不应对人体产生任何健康危害。
2、不应掩盖食品本身或加工过程中的质量缺陷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
3、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不应降低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
4、在达到预期效果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在食品中的使用量。
5、食品配料中该添加剂的用量不应超过允许的最大使用量。
6、由配料带入食品中的该添加剂的含量应明显低于直接将其添加到该食品中通常所需要的
水平。
8、应在正常生产工艺条件下使用这些配料,并且食品中该添加剂的含量不应超过由配料带入的
水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_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食品添加剂的五专管理
1、专人管理2、专柜存放
3、专本登记
4、专用计量器具
5、专人添加
方法/步骤
专人管理。由经过被授权的、培训合格的员工进行领取、配置、使用。
专柜存放。将食品添加剂放在指定区域的专柜保存,不得与其他原料或物资混放,存放处应加贴标识。对于需要从大包装分装使用的,应在分装的产品上加贴标识,防止误用。
专本登记。设“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本”专门登记使用情况。包括添加剂种类,领用数量,领用人,领用时间等。
专用计量器具。配置专门的并经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具备食药局出具的文书),每次领用食品添加剂应准确称量,并记录于《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本》。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工具应专管专用,保持卫生状况,清洁消毒,不得污染。
专人添加。安排专人进行配料、投料,按作业指导书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