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食品添加剂

中国营养强化剂标准英文(食品添加剂( I+G)是什么……有什么作用和用法用量)

时间:2024-09-20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1 栏目名: 食品添加剂 文档下载

如拟将以上物质作为食品添加剂或食品用加工助剂的,应当依法提出食品添加剂新品种行政许可申请。

食品添加剂( I+G)是什么……有什么作用和用法用量

1、I+G是一种增味剂,一般称之为呈味核苷酸二钠.“I+G”是二种调味剂结合取开头英文字母的简称,即5′肌苷酸钠(IMP)和5′鸟核酸钠(GMP)各50%的结合。

2、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可在各类食品中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本品常与谷氨酸钠合用,其用量约为味精的2%-10%。可与其他多种成分合用,如味精88%、呈味核苷酸8%、柠檬酸4%;或者味精41%、呈味核苷酸2%、水解动物蛋白56%、琥珀酸二钠1%。

扩展资料:

一、呈味核苷酸二钠的应用

在食品工业中,鲜味剂广泛用于液体调料,特鲜酱油,粉末调料,肉类加工,鱼类加工,饮食业等行业。

1、家庭及饮食业应用调味品菜肴及汤汁加入0.1-0.5%复合鲜味剂,不但汤汁鲜,并赋予浓厚的肉香味。用于烧肉,烧鸡,烧鸭,烧羊肉,卤制品,红烧鱼等的各种自制佐料汁中,加入0.5-1%的复合鲜味剂,可使佐料呈现天然味感。

2、肉类食品加工按一定比例的酵母味素,水解动物蛋白,I+G,味精,用于肉类食品中,如火腿,香肠,肉丸,肉馅等,可抑制肉类的不愉快气味,具有矫味作用,增进肉香熟成,赋予肉制品浓郁香味。

3、复合鲜味剂用于各式快餐食品方便面汤料中,突出肉类香味和增强鲜味。 

二、呈味核苷酸二钠的危害

部分西方人在进食富含味精的食物2小时内,出现头痛,面红,多汗,面部压迫或肿胀,口部或口周麻木、胃部烧灼感及胸痛等症状。此现象多出现在中餐用餐后,因此有些西方人将此现象称为“中国餐馆综合征”,但此现象和进食味精的关系至今未能证实。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I+G

食品添加剂标准

经研究,《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调整了原标准允许使用的39个食品添加剂品种,现函复如下:

一、删除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理由是:国家已规定禁止其作为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

二、对羟基苯甲酸丙酯、对羟基苯甲酸丙酯钠盐、噻苯咪唑等3种物质,经组织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不符合食品添加剂安全性要求,不得作为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

三、天然维生素E与维生素E合并,可以继续生产经营使用;酪蛋白磷酸肽、酪蛋白磷酸钙肽、乳铁蛋白等3种物质已调整到新修订的《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14880)中,可以作为营养强化剂继续生产经营和使用。

四、次氯酸钠、二氧化氯、过氧化氢、过氧乙酸、氯化磷酸三钠、十二烷基苯磺酸钠、十二烷基磺酸钠等7种物质已列入《食品用消毒剂原料(成份)名单(2009年版)》(卫办监督发〔2010〕17号),可以作为食品用消毒剂及其原料继续生产经营和使用,不再作为食品用加工助剂管理。
五、1-丙醇、4-氯苯氧乙酸钠、6-苄基腺嘌呤、单乙醇胺、二氯异腈氰尿酸钠、凡士林、硅酸钙铝、琥珀酸酐、己二酸、己二酸酐、甲醛、焦磷酸四钾、尿素、三乙醇胺、十二烷基二甲基溴化胺(新洁尔灭)、铁粉、五碳双缩醛、亚硫酸铵、氧化铁、银、油酸、脂肪醇酰胺、脂肪醚硫酸钠等23种物质,缺乏食品添加剂工艺必要性,不得作为食品用加工助剂生产经营和使用。如拟将以上物质作为食品添加剂或食品用加工助剂的,应当依法提出食品添加剂新品种行政许可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