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法律主观:进口食品添加剂应当符合的标准为我国国家标准,并且应当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合格之后方可准予入境销售和使用。我国《食品安全法》规定,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按照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的要求随附合格证明材料。
国家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法律主观:
进口食品添加剂应当符合的标准为我国国家标准,并且应当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合格之后方可准予入境销售和使用。我国《食品安全法》规定,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按照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的要求随附合格证明材料。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条 为了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 (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 (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 (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 (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五)食品的贮存和运输; (六)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
国家在食品添加剂使用方面有什么标准?
【答案】:(1)GB2760-2007《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2)GB14880-94《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3)GB12493-90食品添加剂分类和代码;(4)GB/T14156-93食品用香料分类与编码。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是什么标准
GB 2760-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本标准代替GB 2760-2007《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范围及最大使用量或残留量。
本
标准后续扩大使用量及使用范围的公告有14个:卫生部2010年第16号公告和第23号公告,还有2012年第1号公告和第6号公告、第15号公
告,2013年第2号公告和第9号公告,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告2013年第2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告2013年第11号,国家卫生计生委2014年第3号公
告、国家卫生计生委2014年第5号公告、国家卫生计生委2014年第9号公告、国家卫生计生委2014年第11号公告、国家卫生计生委2014年第17
号公告。国家卫生计生委2014年第8号公告
本标准与GB 2760—2007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标准名称;
——增加了2007 年至2010 年第4 号卫生部公告的食品添加剂规定;
——调整了部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
——删除了表A.2 食品中允许使用的添加剂及使用量;
——调整了部分食品分类系统,并按照调整后的食品类别对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进行了调整;
——增加了食品用香料、香精的使用原则,调整了食品用香料的分类;
——增加了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的使用原则,调整了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名单。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法规
http://wenku.baidu.com/view/851da6335a8102d276a22f7e.html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具体可以看上面这个链接。